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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卵击石螳臂当车的狂徒,1978年许昌县祖师庙爆炸杀人案侦破始末

2025-04-12 15:15    点击次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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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8月30日一早,许昌县公安局接到祖师公社祖师庙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报告:祖师公社祖师庙大队贺庄生产队社员徐梦兰家发生了爆炸,徐梦兰被当场炸死,徐梦兰的妻子白喜娥被炸成重伤,徐梦兰的老母亲也被炸成轻伤。许昌县公安局在接报后,一面向许昌县县委和革委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许昌地区公安处汇报,一面由局长带着刑侦科长等一众侦查、技术人员赶往现场,鉴于是爆炸案,还带上了县人武部的老军械员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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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70年代的民警

现场位于贺庄生产队西南角,坐北朝南的三间砖瓦房。中心现场位于房主徐梦兰的住室中间,徐梦兰的遗体位于房门口1.4米处,尸体呈俯卧状,头朝南脚朝北。右臂被炸断,腹部被炸开,肠子都被炸了出来,右侧胯骨被炸得粉碎,肝脏被炸烂,腹部下的地上是一大滩血迹。

经军械员勘定,起爆点位于距离尸体90厘米处的土墩木面桌子上(长宽各100厘米、高80厘米),桌面已经被炸碎,土墩被炸塌,靠桌子顶端的墙壁上有星状窟窿,从里面提取到五块碎铁片和铁块;原本悬挂在后墙中央的玻璃镜框被炸得粉碎,中间后房顶被炸出了一个窟窿,靠近西耳房门的地面上也有一滩血迹,经鉴定是徐梦兰的妻子白喜娥留下的。

现场因为群众抢救伤员的缘故遭到极大的破坏,指纹和足迹都已经无法提取。经过勘查后提取到内装一包碱面、一个醋瓶、一只塑料袋的破竹篮一只,塑料袋里装有一个起爆物。此外还有被炸坏的螺丝刀和手钳各一把,已经炸碎的干电池外壳和电池芯子各一部分,起爆物粉铁块和碎铁片若干。

根据受伤较轻的徐梦兰的老母介绍:当天佛拂晓,她起床做饭,一跨出门槛时就看见靠近门墩处放着一只竹篮子,里面放着十几个又大又红的苹果,一个装着醋的玻璃瓶,一包用塑料薄膜袋子装的碱面,苹果下面还放着一只长方形的白铁盒子。她环顾四周没看到有人,不知道是谁把这东西放在门口的。疑惑不解之下,她一面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一面叫自己的儿子徐梦兰:“梦兰啊!你来看这是谁送来的一篮子东西,还有一个铁盒子……”

徐梦兰听到母亲的呼唤后从屋里出来,将竹篮子提进了屋里,接着将小铁盒子从篮子里拿出来放在土墩木面桌子上,然后从西耳房里找出一把钳子和一把螺丝刀准备把这个铁盒子打开,看里头装的是什么东西。在他准备打开铁盒时,徐梦兰的妻子白喜娥也起床,站在耳房门口观看。可是,当徐梦兰刚刚用螺丝刀别动铁盒时,铁盒就发生了爆炸。一声巨响过后,徐梦兰当场被炸死;白喜娥左腿被炸断,全身还有十余处被炸伤,当场昏迷在耳房门口;徐母的右臂被炸伤两处……

在听到徐母的惨呼声后,附近的群众闻讯而来,还有人跑去报告祖师庙大队党支部书记,祖师庙大队党支部书记一面组织群众将白喜娥和徐母送往许昌县医院抢救,一面用电话向祖师公社党委和许昌县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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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70年代给病人做手术的医护人员

徐梦兰的邻居訾某某、刘某某和董某某反映:有一个身穿褪了色的劳动布工作服、留偏分头、尖下巴、年龄在35岁左右的白净脸,自称“张师傅”的壮年人经常造访徐家,不管徐梦兰在不在家都是常来常住,见饭就吃,见活就干,每次都是晚上来,住一晚后第二天天明就走。群众传言这个“张师傅”和徐梦兰的老婆白喜娥的关系很密切,有一次徐梦兰和白喜娥吵架,徐梦兰气急败坏地指着白喜娥的鼻子说:“你和'张师傅’那点见不得人的事非说说不可!”

白喜娥在脱离生命危险后向侦查员反映:“梦兰通过俺姨夫廖玉洁在枪杆刘大队的干店(干店是指改革开放初期,随着个体经营者的兴起而出现的店铺形式。这些个体经营者开设的面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代表了个体经济的发展)认识了一个白铁匠'张师傅’,他名字叫张志中,梦兰托他砸过一对白铁桶,'张师傅’也托梦兰买过几次废铁桶,此后'张师傅’经常来我家。一次梦兰不在家,'张师傅’要住在我家,我不好意思拒绝,就给他拉了一条席子让他睡在外间,没想到半夜里张志中就摸到我床上把我那个了。此后,他就经常趁梦兰不在家的时候多次住在我家,然后那个我。还有一次以给我找工作为名把我骗到漯河住了几天。事后梦兰知道了这件事,俺俩大吵了一架,最后商量等张志中再来就非收拾他不可。”

“没几天后,张志中就又来了,正当他再次摸到我的床边要跟我那个时,梦兰突然闯了进来,抓住他把他毒打了一顿,并扣下了他来时骑的自行车和200元现金后将他赶走。时隔二十多天后,三月间的一天夜里,我被从窗户缝里捣进来的电线电麻了我的下部,我怕出丑没敢吭声……”

此外,白喜娥说装炸药用的那个白铁盒很像“张师傅”的工具盒。

祖师公社社办工厂青工杨某某说:“1978年麦收前一天早上,我从工厂回家,见梦兰手里盘了一盘电线。”

据此,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因为奸情而引发的、以爆炸手段的报复杀人案,那个“张师傅”就是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本案系许昌县自解放以来空前的恶性案件,在许昌县县委和革委会的领导下,由许昌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和许昌县公安局刑侦科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由许昌地区公安处刑侦科科长为组长,对本案进行侦办。

侦查员在枪杆刘大队进行查访,获知“张师傅”张志中的家在漯河城南的马夫张生产队,但经过查访查无此人,为了清查“张师傅”的下落,侦查员五次前往漯河、六次前往郾城,查遍了这两个地区所有带“张”字的街道、生产队,终于查清张志中的真实身份是时年35岁的褚志强,家中行二,小名“褚二毛”,化名张志中,原籍在漯河市牛王庙街8号,后迁居到漯河市郊区小村铺大队第四生产队。

此人1959年在于庄公社(1965年改称祖师公社)石灰厂做工时因为伪造主食证和饭票被拘留十天,1962年7月又因为伪造12000尺的布票和城镇购粮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褚志强因为串联狱友反抗改造,刑满后被定义为“坏分子”,发还原籍后交群众监督劳动。然而褚志强很快又潜回城市,1975年8月,漯河郊区挂刀营一名青年妇女进城看病,在他家借宿(也是心大),褚志强在夜里企图对该女子用“强”,该女子拼命反抗并逃出,路遇执勤民兵,褚志强被民兵擒获送交漯河市公安局拘留审查,但是褚志强趁看管不严之机逃跑。

1975年8月底,褚志强流窜到郾城邓襄公社张庄大队投奔其表兄张应灿,张应灿帮助褚志强开了一个大队证明,化名张志中。还为褚志强时年23岁的弟弟褚志成(小名“褚三毛”)搞了个张应福的证明,褚志强和张应灿以师徒相称,被安排在许昌,住在枪杆刘大队的干店里以白铁活为生。经干店的廖玉洁介绍认识了徐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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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打铁

侦查员通过查访褚志强在城市和乡村住过的地方和接触过的人员,从许昌市建筑队工人刘某处获悉褚志强经常去许昌市师范学校一个姓杨的老头那里,那个老头家住许昌县水道杨大队,常住在许昌市师范学校积肥,是经刘某介绍认识了化名“张志中”的褚志强,在帮助杨老头换过一对白铁桶的桶底后,“张师傅”就和杨老头常来常往。经接触杨老头,他证实自己曾经给“张师傅”一个破竹篮,一瓶醋,还卖给他十五斤苹果,还给了他一个长方形的铁盒子。侦查员拿出现场发现的篮子、醋瓶以及苹果,杨老头在辨认后确认这些都是他给“张师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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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许昌市师范学校

此外,家住在西平县文成公社跃进大队的褚志强的表弟王志卿向侦查员证实,褚志强曾经以炸鱼为名从他家拿走了5斤炸药和5个雷管。

至此,专案组将本案的案犯锁定为褚志强。

9月6日夜,专案组在漯河市监视蹲点的侦查员发现褚志强的弟弟褚志成出现,于是立即布置抓捕行动,在9月7日凌晨在漯河市闹市区将“褚三毛”抓获。通过四天四夜的突审,“褚三毛”在9月11日终于交代了褚志强伙同自己制造爆炸杀人案的犯罪事实,供词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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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审讯

“1978年8月22日早晨,我接到我二哥的电话,当晚就赶到许昌,在汽车站和我二哥见了面。我二哥告诉我:他因为和徐梦兰的老婆那个了,结果在徐梦兰家挨了打,自行车被扣了,还被抢了200元钱。我很生气,说一定要报仇。计划用电电死徐梦兰,在第二天我二哥汽车到临颍固相公社盗割了200多米的军用电线,在电线两端焊上了铁皮卡子,又到半截河干店罗庄菜园里弄了两根竹竿,劈开一根把电线夹在里面,将另一根用胶布缠好,在两个电线接头处按上两个针。”

“准备工作做好后,我先到徐梦兰家探查一下,确定徐梦兰在家,于是我们二人把电线一段挂在徐家西边的低压电线上,将另一头用竹竿绑好,从窗缝里往徐梦兰的床上乱捣,想把他电死,没想到那天晚上徐梦兰没睡里头,电线捣了他的女人(白喜娥),这女人触电后惊叫,将徐梦兰惊醒,他就抓住电线和竹竿和我们争夺起来。这时我二哥看见有人来了,只好逃走。”

“这次没电死徐梦兰,我们又商量第二个计划,把他炸死。8月25日,我们兄弟俩去许昌师范找积肥的杨老头,借来一个长方形的铁盒子。8月27日,我们去许昌市郊孙庄干店,我亲手在铁盒内装了1斤炸药、1个雷管、3节大电池,按上引爆电线后,又从杨老头那里借来一个破竹篮子、一瓶醋,还从他那买了十五斤苹果和一包碱面,都放到竹篮里。然后俺们兄弟俩一同去徐梦兰家,把竹篮放到徐家的门口,后来我们就回到了干店。”

“在得知徐梦兰被炸死后,我们还打算再炸掉漯河市公安局和顺河街派出所,炸药和雷管都已经备好,以报他们拘审我二哥的仇恨。”

根据褚志成的招供,侦查员在郾城和漯河的交界处,备战路K144处挖出4斤炸药和4个雷管,避免了一场规模更大的反革命预谋爆炸案。

在褚志成被抓获的时候,侦查员在他身上搜出一封他们的父亲褚杰亭写给褚志强指示逃跑行动要领的信。主要内容是:“往南召去看看情况,停留时间不要过长,在一个地方停留不要超过20天;去西安以探亲的名义作为落脚点,但要买个旧架子车作掩护;穿土装,以修理为主,常在农村,少在城市,不住客店;证件不超过三个月就要更换,不要听信留言;遇事要小心谨慎,不要见小利就上……”于是,褚杰亭被戴上了手铐……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褚志强依然在四处活动:

9月1日,有人看到褚志强在周庄干店投宿。

9月2日,有人在八一厂附近发现褚志强的行踪。

9月8日,市北关建筑队工人老刘接到署名“张志中”的信,内称:“我要到新疆去,走时匆忙,未及告别,望原谅……”

9月9日,长葛县坡胡公社社员陈某也收到署名“张志中”的讨账信,内称:“我要离开此地,归期无定,请将所借之款立即寄还我家……”

9月10日,许昌市的街头出现许多署名“XX抗暴队”的大字报,恶毒攻击许昌地区公安处和许昌县公安局,扬言要让我公安机关得到和徐梦兰一样的下场。

9月11日凌晨,周庄干店又听到“张师傅”在叫门——

然后,褚志强突然销声匿迹,专案组判断他已经畏罪潜逃,于是组织力量分路到漯河、郾城、郑州、山东的曹县、陕西的甘泉、南召等地追捕,以南召和甘泉两地为重点进行追捕。

9月15日,南召县公安局皇后公社的公安特派员接到社员报告:发现一个长得像褚志强的人骑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往凉水泉大队方向去了,专案组已经查实,凉水泉大队一队社员孙雷思是褚志强的远房表叔。在得到这一情况后,派往南召的专案组抓捕小组在南召县公安局刑侦科的协助下组织皇后公社的民兵立即扑往凉水泉大队一队的孙雷思家,当侦查员带着民兵闯入孙雷思家的时候,刚好看到褚志强正捧着一碗番茄鸡蛋捞面,刚刚夹起一筷子准备往嘴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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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鸡蛋捞面

孙雷思在知道公安的来意后大惊失色,请求让褚志强吃完面再把人带走,被侦查员断然拒绝,这个人太危险了,吃一碗面的时间,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经突审,褚志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本案告破。最终褚志强和褚志成因爆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褚杰亭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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